| 建设部:小区规划变更需征得当事人同意 |
|
| 2007-09-04 08:51 文章来源:yuanwai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许多人都有这样的买房经历,买了房子入住后,却发现规划中的配套设施变成了变电站,绿地变成了高楼或者收费停车场。近日,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今后房地产开发商要变更已经审批许可的规划,必须进行公示,征得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同意。
近日,中国消费者协会对12个城市商品住房消费者进行的满意度调查显示,消费者对开发商广告宣传内容的兑现程度评价较低。这中间有开发商虚假宣传的因素,随意变更规划是更为重要的原因。虽然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中早有规定,商品房销售后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。然而,却并未明确规定如何去规范规划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,这导致随意、频繁变更小区规划的现象很普遍,引发的纠纷也层出不穷。业内人士表示,在北京大约有80%左右小区存在规划变更的情况。而一旦出了问题,购房者也不知该找谁说理。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法规,将对规划的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。另据透露,在《物权法》实施后,各地对违法建筑将会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。
|